教育部擬出新規(guī):中小學不得公開學生個人的考試成績名次
4月6日
教育部公布
《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
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明確
學校不得公開學生個人的考試成績、名次
不得要求學生提前到校參加課程教學
不得限制學生課間出教室活動
不得違規(guī)強制向學生收費或強制要求捐款捐物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
2021年4月23日
中小學不得公開學生個人的考試成績名次
征求意見稿介紹,學校應當尊重和保護學生的人格尊嚴,尊重學生名譽,培育學生的榮譽感、責任感。學校應當建立健全表彰、獎勵學生的規(guī)則和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學校不得公開學生個人的考試成績、名次,不得對外宣傳學生升學情況;在獎勵、資助、申請貧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學生個人及其家庭隱私。
學校采集學生個人信息,應當告知家長,并對所獲得的學生及其家庭信息負有管理、保密義務,不得隱匿、毀棄以及非法刪除、披露、傳播、買賣。
學校不得組織、安排學生從事?lián)岆U救災等活動
對于人身安全,征求意見稿介紹,學校應當落實安全管理職責,保護學生在校期間人身安全。學校不得組織、安排學生從事?lián)岆U救災或者商業(yè)性活動,不得安排學生參與有毒、有害的危險性工作以及其他不宜學生參加的活動。
學生在校內或者本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fā)生人身傷害事故的,學校應當立即救護,妥善處理,及時通知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以下統(tǒng)稱家長);情形嚴重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開除或者變相開除學生
義務教育方面,征求意見稿介紹,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長期停課、勸退等方式,剝奪學生受教育權,不得開除或者變相開除學生。對轉入專門學校的學生,應當保留學籍;對轉回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
義務教育學校應當落實學籍管理制度,健全輟學學生登記、勸返復學和書面報告制度,督促入學及勸返無效的,應當報告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學校應制止教職工與未成年學生發(fā)生戀愛關系
在防治性侵方面,征求意見稿介紹,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教職工與學生交往行為準則、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guī)定、視頻監(jiān)控管理規(guī)定等制度,建立預防、報告、處置性侵害工作機制。
學校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并制止教職工以及其他進入校園的人員實施以下侵害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
(一)與學生發(fā)生戀愛關系、性關系;
(二)撫摸、故意觸碰學生身體特定部位等猥褻行為;
(三)向學生作出具有調戲、挑逗或者具有性暗示的言行;
(四)向學生展示傳播包含色情、淫穢內容的信息、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
(五)持有以未成年人為題材的淫穢、色情視聽、圖文資料;
(六)其他構成性騷擾、性侵害的違法犯罪行為。
學校應當根據(jù)學生身心發(fā)展特點對學生、家長開設常態(tài)化預防性侵教育,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學校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向學生提供有償課程
教學管理方面,征求意見稿介紹,學校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課程方案,按照要求開齊開足課程、選用教材和教學輔助資料。學校開發(fā)的校本課程或者引進的課程應當經(jīng)過科學論證或者經(jīng)過主管部門認證。
學校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向學生提供有償?shù)恼n程或者課程輔導。
學校不得隱瞞嚴重欺凌行為
征求意見稿明確:
、賹W校應建立對欺凌的零容忍機制;
、诮搪毠ぐl(fā)現(xiàn)有學生實施毆打、辱罵、起侮辱性綽號、惡意傳播他人隱私等欺凌行為,應及時制止;
③教師應關注處于弱勢或特殊地位學生,發(fā)現(xiàn)學生存在被孤立、排擠等情形的,應及時干預;
、軐W校接到關于欺凌的舉報,應立即調查;
、輰`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等嚴重欺凌行為,學校不得隱瞞。
學校不得因家長職業(yè)、戶籍等對學生區(qū)別對待
在平等保護方面,征求意見稿介紹,學校應當平等對待每個學生,不得因學生及其家長的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職業(yè)、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狀況、身心健康、學習能力等情況歧視學生或者對學生進行區(qū)別對待。